观点:审计署:70个地区通过“自卖自买”国有资产虚增财政收入861.3亿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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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6日,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《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》。
据悉,报告重点审计了18省本级及36个市县共54个地区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,并就共性问题延伸了其他地区。主要发现4方面问题。
一是违规组织和返还财政收入。70个地区通过“自卖自买”国有资产、虚构土地交易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861.3亿元,其中67.5%发生在县级。41个地区向亏损企业征收国有资本收益、征收过头税费或直接乱罚款乱摊派等,违规组织财政收入77.5亿元。还有55个地区违规或变相返还税收或土地出让金等225.08亿元。
二是违规新增隐性债务。49个地区通过承诺兜底回购、国有企业垫资建设等方式,违规新增隐性债务415.16亿元。
三是专项债券管理存在一些问题。20个地区通过虚报项目收入、低估成本等将项目“包装”成收益与融资规模平衡,借此发行专项债券198.21亿元。5个地区将50.03亿元违规投向景观工程、商业性项目等禁止类领域;47个地区违规挪用157.98亿元;5个地区虚报33个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,至2022年底有60.27亿元结存未用。
四是财政暂付款亟待清理。财政暂付款一般由财政临时出借给预算单位应急等,按规定不得长期挂账,应及时清理结算。财政部于2018年要求严控规模、逐步清理,但54个地区至2022年底暂付款余额达1481.39亿元,比上年增加83.63亿元。还有13个地区暂付款占用专项转移支付或专项债券资金86.47亿元,部分用于无预算、超预算政府支出;6个地区违规向企业出借资金281.81亿元。12个地区不得不从上级超预算额度调拨库款、由银行垫款或对外借款280.72亿元来维持基本运转。
另外,在住房租赁资金审计方面,违规利用公租房抵(质)押融资。政府持有的公租房按规定不得作为融资抵押物和担保物。但至2022年6月底,5省10个地区刻意规避要求,将持有的公租房先以无偿注入、收益权转让等方式交给地方融资平台或国有企业,再由企业以固定资产或租金等收益权质押融资157.5亿元。此外,6省3个地区和12户企业通过伪造资料、重复申报等方式骗取套取4.05亿元;11省将25.28亿元违规用于平衡预算、补助不符合条件企业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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